借工作之名用公款泡温泉 莞发改局副局长被严重警告
市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羊城晚报讯 记者文聪报道:14日,东莞市纪委在官方网站上通报了四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其中既涉及市直部门领导,也包括村委会干部。
记者查阅发现,这四起典型案件主要涉及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慰问金等问题。
据了解,2013年7月,东莞市发改局副局长肖必良擅自组织他人以考察名义用公款旅游,当年8月,又擅自组织他人以工作交流名义用公款到温泉酒店住宿。案发后,相关人员已全额退还费用,而肖必良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去年11月21日,南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霍永健用公款报销私人宴请费用8493元,被予党内警告处分。目前该款项已全额退还。
另两起案件主要涉及违规发放慰问金,去年1月24日、25日,塘厦镇莲湖社区借宴请老人和军烈属之机,宴请了全体党员、干部并发放慰问金,该案件的主要领导责任人是莲湖社区党工委书记彭连声,也被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另2013年至2014年间,大岭山镇大沙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殷耀辉和现任党工委书记殷进维,连续两年以春节慰问和“七一”建党节慰问的名义,向村民代表和党员发放500至1000元不等的慰问金。两人因此被立案查处。
市纪委表示,这四起案件的查处,体现了东莞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决心。而春节期间,各种“四风”问题容易反弹回潮,各镇街、各单位以及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
据悉,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1584件(次),同比上升33.4%;立案215宗239人,同比增长55.8%;结案228宗,处分25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600多元。而在立案中,查办了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要案共7宗7人,此外有123宗131人是涉及村社基层的,超过了总立案数的一半。这些基层的违纪违法主要集中体现在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失职渎职、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