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境外被判刑 首次移管回国服刑

29.04.2016  04:43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白阳)记者28日从司法部获悉,在俄服刑的中国籍被判刑人崔某,于日前被移管中国。这是中国首次移管境外被判刑公民回国服刑。

  27日,中俄双方在中俄边境“绥芬河-波格拉尼奇内”口岸举行移交仪式,将在俄服刑的崔某移管回国服刑。据悉,崔某因行贿罪于2013年10月被俄滨海边疆区弗拉基沃斯托克市佛隆京斯基区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5,172,340卢布。本人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我国司法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向俄方提出移管崔回国服刑请求,俄于2016年同意中方请求。

  司法部和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及相关监狱的代表与俄方代表参加了移交仪式。移交仪式结束后,中方监狱管理部门带崔入境回国,押解至既定监狱服刑。

  记者了解到,自1997年至今,我国已向多国移管了80名外籍被判刑人,崔案是我国首例将在外国服刑的中国籍被判刑人向国内移管的成功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