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简化资格确认流程 减轻组织负担

11.05.2017  11:21

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日前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广州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广州市市、区两级社会组织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程序,并简化工作程序,取消社会组织报送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的环节,减轻社会组织负担。

通知》明确广州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流程分四步走:

1.各区民政局于每年4月10日前,根据在区级民政部门登记设立的社会组织新登记、开展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年度报告、评估等情况向市民政局提交有关材料。

2.市民政局于每年4月25日前,根据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登记设立的社会组织新登记、开展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年度报告、评估等情况,向市财政局提出市、区两级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

3.市财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于每年4月30日前进行联合确认,并在上述四个单位的政务网上公示7日。

4.对符合公益性社会团体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社会组织,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记者严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