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首批公益服务类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签约

22.05.2015  20:31

  5月15日,高明区民政局与6家社会组织进行首批公益服务类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签约。项目涉及关爱外来工、单亲母亲、单车房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6项目共获得55万元的扶持资金。

  当日签约的项目分别是友爱历奇辅导中心的《外来务工人员关爱计划》、明爱社工服务中心的《明爱新市庇护工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的《单亲特困母亲凝爱增值计划》、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关爱单车房老人项目》、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青少年心理辅导项目》 以及高明123公益团队的《关爱留守儿童公益项目》,服务期限为今年6月1日到明年5月30日。其中,前五个项目各获得10万元扶持资金,第六个项目获得5万元扶持资金。

  “扶持资金对没有造血功能的社会组织来说就像阳光与空气,现在申请扶持资金的渠道越来越多了。”签约后,友爱历奇辅导中心负责人李浩的心头大石终于放下。去年他们从第三届佛山公益慈善项目大赛上成功对接爱心企业,但资助“爱的小屋”的项目经费将在今年6月到期,此次成功申请高明区的扶持资金,让小屋接下来的运营经费有了着落。

  李浩说,项目将在维持“爱的小屋”服务的基础上,服务对象将扩展到学员的父母,并将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的需求,到企业开展历奇培训、公益讲座等服务。

  阳光社工中心的《关爱单车房老人项目》 则通过个案辅导+恒常服务+志愿者服务形式,对居住在荷城旧城区首层单车房的老人提供精神慰藉、情绪引导等服务。“我们想通过这个项目,让市民知道社工是会关注社会的热点问题,希望能成为政府社会治理的助手。”该中心负责人李文霞说。

  据区民政局统计,目前高明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共208家,其中社会团体1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8家。去年8月,区财政局设立区级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由区财政每年拿出约110万元重点扶持公益服务类、经济服务类、文化体育类的社会组织。2014年度申报工作在去年10月完成,区民政局共收到8家公益类社会组织提交的12个项目,经过专家评审后,最后确定对其中6个项目进行扶持。

  “资金扶持让社会组织感受政府的支持,工作更有冲劲;通过公益项目的开展,让更多有需要的群体得到帮助,让市民大众增进对社工的认知,达到‘有问题找社工帮忙’ 的目的。”区民政局副局长严惠针说。

  据介绍,签约后,扶持资金总额的60%将在5月底拨付给社会组织,10月区民政局将对这些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区财政局再根据评价等级拨付余下部分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