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公示广东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公告
05.08.2014 16:14
本文来源: 文化厅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体旅游)局、顺德区文体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有效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我省开展了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选工作。经各地推荐、申报、专家及专家委员会评审,共评选出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13名。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
省文化厅将在广东省文化厅公众服务网( www.gdwht.gov.cn )向社会公示。请各市根据传承人的具体情况,在其所在单位或适当范围(无具体工作单位的)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提出。
受理单位: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培正一横路8号
邮政编码:510080
联系人:杨伟庆
联系电话:020-8731841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
广东省文化厅
2014年8月5日
本文来源: 文化厅
05.08.2014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