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7.03.2015  16:23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号)要求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规定,我省2015年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部通用类及部非通用类机具的分类分档按照农业部及相关牵头省份公布的分类分档为准。省非通用类机具的分类分档参照2014年或参考其他省份的做法进行分类分档。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农办机〔2015〕5号)的具体要求,通过汇总统计2014年各档次机具的实际销售情况,对各档次机具的补贴额按照“一般农机产品每档次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该档产品上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不超过40万元。”的要求进行测算。经组织农机管理、推广、鉴定、科研、经销等方面的专家评审,形成了《广
东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25日-3月3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省农业厅农机化办。
   
   附件: 广东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公示稿)
     

                       广东省农业厅
                      2015年3月25日
                      
(联系人:胡兵文、谭琼,联系电话:37288702、37288701,传真:020-37288279,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