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房贷拟调整,你有何意见?

18.01.2018  13:52

大洋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对《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现向公众征求意见。修订稿显示,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从6个月(含)调整为本市户籍职工1年以上(含)和非本市户籍职工2年以上(含)。

记者了解到,《办法》于2016年3月4日印发实施,距现在不足2年,为何这么快又要做出调整?据悉,此次调整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和《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审查意见》的要求。

修订稿的重点在于对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连续缴存时间的调整。原办法规定,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6项条件,其中第2项为“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办法修改后,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奚慧颖

征求意见时间: 即日~1月26日

提交意见途径:

●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21楼贷款管理部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