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不再需要收入证明 以缴存基数做参考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住房公积金贷款征询意见稿
不再需要收入证明 以缴存基数做参考
东莞时间网讯 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目前正在中国东莞网站公开征询意见。这次取消了贷款余额必须是个人账户八倍(以下简称“8倍余额”)的规定,不过限额仍是个人贷款最高46万元,夫妻共同贷款66万元,另外首套住房贷款比例最高70%,二套住房贷款比例最高50%。
在此基础上,个人贷款的金额计算方式是:公积金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对于这次的调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庆星表示,跟原来的文件相比,仅字数就从2000多字变到7000多字,征询意见稿突出了对贷款风险的控制、突出对贷款管理的规划性以及对中低收入和长时间缴存职工的支持。
取消装修贷款 回归住房保障
记者发现,市公积金部门在2007年推行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规定要求个人首套住房装修时,可以申请装修贷款,限额15万元。市公积金中心副主任李庆星说,目前在新的征询意见稿中已经取消了这一政策。
他表示,2007年推行这一政策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这一政策能释放部分沉淀资金,而从2007年至今,申请公积金装修贷款的业务仅77笔,发放975万元装贷款。
“这个效果不是很明显。”李庆星说,修订这一政策,主要目的是希望回归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的规定上来。
取消单位出具收入证明
征求意见稿在申请资料方面进行了增减。目前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必要的材料之一就是个人的收入证明,征求意见稿就取消了申请人要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这一条。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在核实还款能力的时候,将主要采用核实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家庭收入。而取消的主要目的就是防止证明材料作假,并促使贷款与缴存更加密切相关。
新增贷款预申请规定
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尽管多年来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十分稳健,但是其他城市已经出现资金使用率和个贷率异常飙升,贷款需要轮候。
为了防范风险,一旦出现类似情况,希望能有相应的机制保障,因此征求意见稿还新增了贷款预申请的规定。
对于二手房、部分出证超过一定期限的确权房,要求评估,同时为了加快贷款发放时间,还引进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这些都是为了防范贷款风险的做法。在征求意见稿中第五章的“评估与担保”都有专门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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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申请贷款装修 新政取消不便民
已经工作了30年的汪先生说,自己公积金账户余额已经有20多万了。“一开始有公积金政策的时候,单位就已经给我买了。”汪先生说,这么长时间他却从来没有动用过公积金。而他个人的住房也是在11年前购买,当时购买的毛坯房,装修也是自己掏钱装修。
“如果不能用,我只能买房子或辞职才能取出来,这对我是很不公平的。”汪先生说原本计划将房子重新装修一下,可惜他这一要求也不符合政策规定。
“我认为公积金部门应该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服务,公积金贷款应该有更多元的选择。”汪先生说。
计算系数未公布 市民贷款蒙查查
个人贷款的金额计算方式是:公积金可贷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流动性调节系数。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庆星表示,个人贷款金额计算方式,是我市首次设定这样的计算公式,与目前执行的“8倍余额”相同的是,计算都与个人的账户余额挂钩。
计算方式中引入缴存时间系数、收入调解系数。这两大系数通过列表的方式重点向中低收入职工和长时间缴存职工倾斜,使低额度缴存职工满足普通自住住房贷款需求有保障,长时间缴存职工购房贷款得实惠,主要是体现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和互助性。
市民声音
“取消了8倍余额很好,但是我到底能贷到多少钱呢?”今年26岁的小杨在某事业单位已经工作了2年多时间,计划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他说看了报道,个人贷款额度中的时间系数、收入调节系数都不知道怎么确定,看了之后蒙查查,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从事房地产研究的李先生同样表示这样的看法。他说既然文件要公开征询意见,就应该公布具体的系数表格,这样市民才能知道自己到底能贷到多少钱。
“征求意见稿强调保障中低收入保障性住房,而对高收入人群采取‘控高保低’的倾斜政策,会不会对这些人产生消极的影响呢?”李先生表示出这样的顾虑。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多数市民表示不再是限定的“8倍余额”,政策变得灵活了,同时也强调保障中低收入人群,这体现了公积金的“保障性”特点,也有很多市民为新政策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