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2成 夫妻最高可贷80万

01.06.2015  11:12

公积金贷款新政本月10日起执行

公积金贷款取消购房面积限制 

首套房首付降至2成  夫妻最高可贷80万

东莞时间网讯 东莞公积金首付比例调整的消息,终于在万众期待下公布。尽管昨日是休息日,但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然挂出一份通知,《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等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成,而除这一调整之外,个人贷款额度以及夫妻贷款最高额度都有所调整,另外取消了公积金贷款对购房面积的限制。

此次系列政策的调整将在今年的6月10日开始执行。

夫妻双方最高可贷80万

早在今年的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出台《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文件中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没有实质性的回应。

昨日公布的文件明确,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明确规定,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值得注意的是,有两套或以上住房的、第三次申请贷款的,认定为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申请,不予贷款。

而在此之前,东莞的个人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二套住房不得低于50%。

除了首付比例的调整,新的政策还调整了贷款最高限额。

个人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由48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职工的最高可贷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对于这一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庆星解释,这一调整主要是提高改善性住房以及刚需住房的贷款发放。

不再设房屋面积限制

除此以外,职工家庭自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即可再次申请贷款;取消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对房屋建筑面积的限制。

记者了解到对于房屋面积的限制这一规定,是自2012年8月开始,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仅限于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自住房。在严格执行了近三年之后,从今年的6月10日开始取消这一限制,业内人士表示,这对超大户型房屋的成交,是一个利好。

另外通知规定,对于异地缴存职工配偶为东莞市户籍、采用以贷冲贷方式的申请人为商贷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配偶的,可申请贷款。

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间间隔为不少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