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患者影响几何?

25.04.2016  14:19

东莞时间网讯 4月21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方案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有序解决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

在本轮价格改革中,提高了22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时降低299项检查费用。数据显示,本轮价格改革,以2014年对40家公立医院收入总体测算,调升项目共增加患者负担2.4亿元,调降项目共减轻患者负担2.5亿元,总体减轻负担约1000万元。

那么调整价格对患者的影响如何?通过测算显示,价格改革对患者负担的影响有升有降,其中住院病人费用略有增加,每床日费用增加9.1元,增幅为0.66%;门诊病人费用有所下降,每门诊人次费用下降5.9元,降幅为2.46%。由于住院病人基本上参加了社会医疗 保险 ,扣除社保报销后,对病人的实际影响非常有限。

尽管如此,本轮改革当中的一些新措施依然值得关注。

焦点一  为何恢复中药饮片加成?

2015年1月1日起,东莞将“医药分开”工作从5所试点医院扩大至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在这一轮改革中,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全面取消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政策。这一政策破除以药养医,被认为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的一个关键环节。

本次推进第二轮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中,一方面继续实施自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养医。

但在另一方面,对中药饮片则恢复加成政策。对此,市发展和改革局透露,这是为了响应国家新的医改精神,鼓励中医发展,但同时也对加价率设定了上限,即公立医院以实际购进价(指扣除各种折扣后的价格)为基础,按照不超过25%的加价率销售中药饮片。

焦点二  医疗服务定价升还是降?

在第一轮取消药品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改革实施后,公立医院补偿渠道从原来的医疗服务收入、政府补助和药品加成收入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入和政府补助这两个渠道。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主要通过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住院护理费价格给予补偿,以三级医院为例,门诊诊查费每人次增加7元,住院诊查费每床日增加30元,住院护理费每床日增加20元。

在本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定价机制中,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项目价格依旧是提价对象。相关文件显示,手术治疗、综合医疗、中医和民族医3类22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增幅从2.9%到200%。而大型检查、检验设备检验、检查2类299项则降低费用,降幅从2.5%到33.3%。

对此,市发展和改革局称,本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考虑各项目单项服务成本的基础上,试行按维持公立医院合理业务收入的目标价格定价机制,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以此来进一步理顺医疗项目之间的比价关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有升有降,就是针对现行价格执行过程中出现价格严重偏离价值、常用但非长期病患者常用项目进行调整,在体现医护人员劳动价值的基础上,减少对特定人群影响。而对于普遍反映价格不能反映实际价值的项目,则敢于突破条条框框,加大调整幅度,比如“小抢救”的合理成本为每次128.32元,本轮价格由每次20元调整为每次60元,调幅为200%。

焦点三 

缘何取消300元以上耗材加成

在本轮改革中,对《东莞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除外内容”和“说明”中已明确规定可另外收费的一次性消耗材料,单件实际购进价在300元(含)以上的,按实际购进价销售。实际购进价是指扣除各种折扣后的价格。同时,也取消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加成,患者自主选择的医用耗材,按实际购进价销售。

对此,市发展和改革局透露,试点取消300元以上耗材加成和取消患者自主选择医用耗材加成,是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医院合理使用耗材,降低患者不合理费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