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7000公职人员已购社会养老保险

25.12.2014  17:45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将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一信号将为深圳公职人员带来怎样的改变?24日,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从2007年就开始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截至今年6月,已有逾7000名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聘人员购买了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早在2007年,深圳就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改革,其中包括改革聘任制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从2010年开始,深圳所有新进公务员都要购买与企业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险,由财政和个人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此外,财政还为这部分人员购买职业年金,并与奖惩激励机制挂钩。2012年,这一改革被推广到事业单位的新聘人员。截至今年6月底,深圳有超过7000位公职人员“被改革”。

        “这项改革既打破了养老‘双轨制’,也有利于人才的合理流动。”深圳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聘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和接续,职业年金便于清算和携带,此举打开了机关事业与企业之间长期存在的交流瓶颈。而建立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也保障了“新人”合理的退休养老待遇。据了解,下一步深圳将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继续推进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