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8.10.2014  18:26

广东博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博深分公司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交了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工程(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经审议,我厅拟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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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工程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莞市、深圳市

        建设单位:广东博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博深分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项目概况

  粤湘高速公路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第四纵线,是沟通香港、澳门与湖南、江西的又一条重要通道。项目是第四纵线在广东省内的部分,位于珠江三角洲东北部,项目起于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设博罗枢纽立交连接广惠高速公路,向南经惠州市博罗县、惠城区(现仲恺区)、惠阳区,东莞市谢岗镇、风岗镇,终点位于深圳市龙岗区,设排榜枢纽立交连接机荷高速公路,并与盐排高速公路对接。

  项目路线全长63.2km,比环评推荐全长62.23公里增加0.97公里;特大桥/大桥20777.8m/34座新增6612.3m/8座,中小桥1690.2m/26座新增1140.2m/16座;隧道数量没变,特长隧道3945.5m/1座,长隧道4071.5m/2  座,中隧道906.5m/1座,短隧道1023m/3座,隧道总长9946.5m较13002m减少3055.5m;涵洞104座,较75座新增29座;环评批复建设互通式立交10处,其中已建和在建互通立交8处,分别为博罗枢纽(原名称为义和枢纽)、苏村(在建)、军垦农场、沥林西枢纽(原名为谢岗东)、约场(原名为约场南)、官井头、凤岗(原名为凤岗南,在建)及排榜枢纽立交,另约场北和凤岗立交预留由其他项目实施,项目又新增互通式立交5处,包括已建成义和、潼湖、沥林北及在建杨岗、清溪互通立交。项目已投资85.9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02亿元,占已投资的7%。

2008年9月28日,原省环保局以粤环审〔2008〕409号批准项目建设。项目于2009年6月动工,主干线于2013年1月建成通车。

三、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间,落实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雨季施工未造成严重水土流失。项目建设涉及东江、清林径水库扩容区、官井头水库、雁田水库等敏感水体的水质保护,尽量不在敏感水体边上设置施工营地,不堆放沥青、生活及施工垃圾等;靠近农田、水库路段施工时,加高筑固两侧排水沟;所有的临时施工营地均采用了化粪池、沉淀池、消毒池等设施对施工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进行了处理,处理后一部分用作道路降尘洒水、湿法作业,一部分用作绿化灌溉,剩余的排入附近小型水体;施工含油废水均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项目对临时堆场进行了临时封盖及洒水处理,有效地防止了水泥、土料等物料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在车辆运输方面,基本做到运输车辆慢行,洒水车定期进行道路洒水保湿措施,并且水泥、砂、石等易洒落物料的运输和储存都采用了防风遮盖措施或密闭储存罐。项目在条件允许下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在有敏感点的区域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作业。项目对余泥渣土的处理严格按规定执行,施工营地及施工现场的废弃建筑材料、员工生活垃圾等进行专门收集处理处置。

项目管理中心与养护中心生活污水、谢岗东服务区生活污水均经地埋式三级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用于绿化,剩余外排。管理中心与养护中心的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共有23处声环境敏感点,较环评报告论述新增10处,已在新田心村、白岭村等18处声环境敏感目标路段设置了长6348m的声屏障,其它敏感点位离项目主线较远且噪声经自然衰减后影响较小。项目沿线管理中心、服务区、收费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定期清理外运。

项目依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跨越敏感水体桥梁均设置了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已在相应位置设置了收集池,并在跨越敏感水体的桥梁处设有水泥防撞栏或双层防撞栏;在清林径水库段设置雨棚1810m。项目设置了水源保护标识牌、车辆慢行警示牌、禁止危险品驶入提示牌等。项目编制了《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报省环保厅备案。

四、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根据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统计数据,目前车流量已达到营运中期的70.9%。

(二)施工期间,在项目东江特大桥所处的东江干流处上游500米和下游100米各布设一个地表水监测点,在契爷石水库、官井头水库、雁田水库分别布设一个地表水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对上述敏感水体存在不同程度的水质影响,但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项目谢岗东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各项指标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显示,东江大桥、官井头水库两个监测点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3-2002)Ⅱ类标准要求。

(三)在现有车流量条件下,项目沿线环境敏感目标昼间全部达到《城市区域噪声质量标准》(GB3096-93)相应标准要求,夜间车辆经过时偶尔不能稳定达标。

(四)营运期间,潼湖小学、银瓶嘴自然保护区、官井头水库环境空气质量可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相应标准要求。

        五、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20份,回收115份,回收率95.9%;单位调查表发放11份,回收11份,回收率100%。从发放的公众参与调查表分析结果看,沿线居民对本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达100%,无人表示不满意;司乘人员对于本项目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评价满意度达100%;沿线单位团体均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六、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听证申请。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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