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广东省交通运输部门在2016年内将高质量完成G105、S114、X443、Y510四个路段共计818.365公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实施工作,该项工作也是省政府确定的2016年度十件民生实事之一。
省交通运输厅成立以曾兆庚厅长为组长的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 工程领导小组,计划 按照勘察设计阶段、全面实施阶段、验收总结阶段、效果评估及经验推广阶段四个步骤 实施示范工程建设 ,重点对临崖临水、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弯道、连续下坡、环境复杂、交叉口不规范、大中修路面标高提升造成安全设施高度不足等问题进行综合处置,全面提高示范路段的安全保障能力。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和公路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注重示范工程整体效益,注重合理处治、分类示范,注重工程设计,注重施工组织和质量管理;各市要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到位,为示范工程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我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示范工程作为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由省政府督查室进行督办,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具体落实,省交通运输部门将结合我省普通干线公路安保工程实施经验,将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作为建设平安交通、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的重大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按照时间顺序将该项工作的四个阶段分解为11项任务,落实了每项任务的时间节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和协调单位。对照任务分解表、时间节点、验收标准等,省政府督查室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明确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