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昨起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 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支付

19.01.2016  10:28
公积金贴息贷款遵循“先付后贴”的原则,贴息金额由公积金中心按月支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收到贴息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借款人的贷款还款账户内。

朱权   绘

  本报讯  (记者罗诚浩)昨日,我市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在中国建设银行梅州分行签约发放,标志着我市成为继广州、珠海之后又一个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的城市。

  昨日上午9时,记者在中国建设银行梅州分行看到,许多市民排队等候办理贷款业务,市公积金中心特别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向市民耐心解答最新的“公转商”贴息贷款政策。市民李先生说,推出这个业务加快了放款速度,现在再也不会被开发商催了。

  何为“公转商”贴息贷款呢?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合作,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借款人按商业性贷款利率标准支付利息。商业性贷款基准利率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所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承担并委托商业银行按月支付给借款人。

  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公转商”所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承担并委托商业银行按月支付给借款人,这既可满足缴存职工当前和未来刚需型、改善型住房需求,又能解决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缩短公积金贷款排队轮候时间。

  据了解,2015年我市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爆,全市职工用于住房消费资金达30.12亿元(其中当年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5.56亿元,同比增长99%;个人提取额14.56亿元,同比增长55%),资金日趋紧张,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实行排队轮候放款措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增加公积金贷款资金流动性、化解资金不足的风险,解市民购房“燃眉之急”,经请示市政府同意推出“公转商”贴息贷款举措,通过“公转商”贴息贷款来撬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

  此外,记者了解到,购房职工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贷款流程不变、个人利息负担不增加(差额部分由公积金中心支付)、同时缩短了排队轮候时间,但同时提醒因个人原因造成贷款逾期产生的罚息、复利等不予以贴息。

  市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说,目前全市有23万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76%,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增至90%,个贷率位居全省第六位。该负责人说:“我市‘公转商’贴息业务的启动,将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自住和改善型住房的需求,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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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差如何支付?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利息差由谁支付?商业性贷款基准利率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所产生的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承担并委托商业银行按月支付给借款人。

  贴息金额如何计算?月贴息金额=贴息贷款余额×(商业性住房贷款基准年利率-公积金贷款基准年利率)÷12。(首套房认定标准由承办银行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借款人因购买二套房及以上产生的上浮利息部分不予贴息;超过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部分、因贷款逾期产生的罚息、复利不予以贴息。)

  贴息如何支付?公积金贴息贷款遵循“先付后贴”的原则,贴息金额由公积金中心按月支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收到贴息后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到借款人的贷款还款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