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六区禁止人力三轮车上路行驶

22.05.2018  13:27

大洋网讯 昨日,广州市政府发布两个和道路交通相关的通告:公布禁止人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范围;广州火车南站禁止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据悉,两个通告将于6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将广州市禁止人力三轮车(市政、环卫等单位作业需要和区人民政府划定的专业批发市场园区范围内运输、配送需要的除外)上道路行驶的范围通告如下: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行政区域内以及白云区、黄埔区行政街辖区内。该通告将于6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另外,广州火车南站禁止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范围也做了明确规定:北至石洲中路;南至石都北路和幸福涌交接处;西至广州南站幸福涌沿线;东至石洲中路和石都北路交界处(以上范围均含所指路段)。

信时记者成小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