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佬做“六合彩”庄家 拉未成年儿子收赌单

04.12.2015  09:33

白天卖猪肉,晚上做“六合彩”庄家,每期可以收到4万至15万元投注额,每月抽水赚取上万元。做着发财梦的严某文,竟然还把自己未满16岁、初中尚未毕业的儿子严某海也拉下水,让儿子帮自己收赌单,没想却被警方逮个正着。这位42岁的父亲,面对办案民警痛哭流泪悔恨不已:“是我害了自己的儿子,毁了儿子的未来……”12月3日,东城公安分局向媒体通报了此案。

东城公安分局同沙派出所负责人介绍,今年9月,办案民警发现了几个涉嫌“六合彩”赌博的便利店。9月13日晚,民警在他们的收单时间采取行动,现场把李某明、刘某艳、张某洪等三名庄家抓获。警方还抓获了他们的“上线”严某海,当时严某海骑着摩托车来几家便利店收单。民警对现场30余张“六合彩”码单、投注汇总单和现金1800余元等证据进行了固定。

民警审讯时得知,严某海还未满16岁,对于“六合彩”投注的很多细节都无法答上,但他口口声声说自己就是“上家”,似乎刻意隐瞒什么。经过数小时的 心理 较量,民警突破严某海的心理防线。他终于交代,自己的父亲严某文才是幕后的大庄家,现居住在东城同沙上园村某出租屋。

警方迅速行动,来到严某文的出租屋将其抓获。

严某文供述,今年以来他开始收受香港“六合彩”的外围码,并让儿子严某海收取附近店铺“六合彩”投注单。每周星期二、四、六开码,至今一共109期,每期收到大约4万至15万投注金额,总额达到550万。通过便利店下注的人员多为工业区工厂的工人和一些小店主,还有很多熟客通过电话或微信直接向严某海下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