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六成职务犯罪案件源于群众举报

23.06.2016  23:44

举报重要职务犯罪线索,省级检察机关最高可奖50万元

金羊网讯 记者张璐瑶、董柳,通讯员韦磊、王磊报道:6月20日至24日是全国检察机关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广东省检察院控告检察处负责人介绍,近3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的举报线索显示,六成职务犯罪案件源于群众举报。

检察机关表示,对提供重要职务犯罪线索的举报人,检察机关将给予适当奖励。近年来,广东尚未发生因保护不力导致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情况。

六成职务犯罪案件源于群众举报

该负责人介绍,2013年至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31625件。其中28302件的首次举报线索中,涉嫌贪污犯罪线索10143件,涉嫌受贿犯罪线索6703件,涉嫌行贿犯罪线索1511件,涉嫌挪用公款线索432件,涉嫌滥用职权线索2732件,涉嫌玩忽职守线索984件。通过群众举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约占案件查处总量比例的60 %。

如广州市九佛电器有限公司员工自2007年7月以来多次向省检察院举报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钟学周涉嫌贪污国有资产的问题。根据该线索,省院反贪局侦查三处立案侦查,钟学周于2010年4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月17日被逮捕。2012年12月21日,钟学周因犯贪污罪、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判决现已生效,追缴、返还、没收赃款赃物总计约1.7亿多元。

检察机关5年发出举报奖励400多万元

根据最高检新修订的相关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每案奖励数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检察机关批准,可以在20万元以上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如果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检批准,可以不受50万元的限制。

2010年至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奖励了举报人1136人,发放奖励款445.558万元。

2009年,中山市某镇村民陈某某向省检察院递交举报材料,举报该村原书记原书记涉嫌贪污土地征用款、非法侵占公共财产。2013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根据该举报为中山市某村挽回了人民币81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并经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举报部分属实,给予以举报人陈某某高达20万元的举报奖励金。

这是省内检察机关目前发放的最大一笔奖励。”该负责人介绍。

广东省检察院要求,受理实名举报后,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其性质、程度和影响等进行风险等级综合评估,制定举报人保护预案。举报人实名举报后在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向检察机关求助时,检察机关将采取指派法警采取人身保护,并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举报人及其近亲属、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等。

目前广东还没有发生因为检察机关保护不当导致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例子。”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去年至今已追回142名外逃贪官

近年来,反腐是各级检察机关的一大工作重点。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广东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一批发生在特色产业脱贫、劳务输出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保护脱贫、教育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等环节中发生的职务犯罪。

2014年至2015年期间,佛山市顺德区某局原驻英德扶贫工作组干部欧阳某某利用被派驻到扶贫点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职务之便,挪用政府下拨的扶贫资金共400000元进行非法网络赌博活动,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5年,中央、高检院部署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行动以来,广东省检察院通过网上通缉、国际司法合作、敦促自首等方式追捕、劝返在逃人员共142人,其中从境外追逃19人,工作成绩名列全国检察机关前茅。

今年2月,成功劝返外逃加拿大的“百名红通”人员常征回国自首,3月。成功劝返红通人员王海鹏回国投案,4月,成功将被红色通缉、潜逃加拿大10年的贪污、受贿犯罪嫌疑人仇培祥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