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调整六榕街、大塘街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15.11.2022  10:51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专家研判,自2022年11月15日8时起,以下区域临时管控措施调整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并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30、31通告执行。

街:象岗山23号、23号之一,东风西路120号。

大塘街:中山四路201号东鸣轩B座。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钻莹

来源:广州越秀发布

16日24时起,海珠区解除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
海珠区关于解除部分区域 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广东大洋网
荔湾区解除部分高风险区和临时管控区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广东大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