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的广东探索及主要经验

07.12.2021  14:49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聚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个重点,对探索共同富裕之道进行了科学总结,体现了我们党推进共同富裕的自信和担当。百年广东党史就是一部党领导广东人民持续走向共同富裕的不懈奋斗史。回顾广东党组织推进共同富裕的百年探索实践,我们可以总结其中所蕴含的客观规律,科学把握历史趋势,从而更好地开启新时代推进共同富裕“广东篇章”,在推进共同富裕中走在前列。    一、广东党组织对共同富裕的百年探索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东党组织领导广东人民开展土地革命斗争,彻底改变了旧有的生产关系和人民贫困的制度根源,为推动共同富裕进行了初步探索。土地革命时期,东江、琼崖等革命根据地先后通过了《取消苛捐杂税案》《没收土地法案》等系列政策和决议,率先在全国开展土地革命,开创了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先例,改变了造成人民贫困的经济基础。抗日战争时期,广东抗日根据地颁布《减租减息暂行条例》等,组织领导群众发展农业生产,切实改善广大人民生活。解放战争时期,广东党组织按照中央要求在琼崖解放区和部分游击区开展土地改革,实行“耕者有其田”。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社会主义制度在广东的确立,为推进共同富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这一时期,华南分局、广东省委领导农民进行土地改革,共征收2300万余亩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建立了以农村集体经济为基础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向贫困民众或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提供生活救济;开展城市民主革命,扶持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完成“三大改造”,1956年确立社会主义制度,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安定奠定了重要基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广东党组织的历史使命实现了新的觉醒,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行一步,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进入了全方位提速阶段。这一时期,广东率先在全国推进改革开放基本政策,为促进省域共同富裕创造了巨大的物质条件。在农村,广东率先推进“五定一奖”、包产到户等农村体制改革,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搞活农村商品经济,推动农民工外出务工等。在城市,广东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工资收入与分配制度、股份制改革;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探索市场体系建设,率先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极大地激发了城市发展动能,带动城镇居民生活水平高速增长。东莞、顺德等地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被誉为“珠江模式”,是广东共建共享共富的时代典型和重要示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是广东推进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省委先后搭建“山洽会”“双转移”等平台,出台《东西两翼经济发展专项规划》以及中心镇发展、城镇化发展、县域经济等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在此阶段,广东经历了解决温饱、巩固温饱、总体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的发展阶段,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城乡经济社会面貌显著改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广东全面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释放社会财富的增长效应,将共同富裕的实践推向了全面深入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省2277个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161.5万相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省委坚持把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动珠三角优化发展、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积极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扎实推动新型城镇化战略、城乡融合发展战略,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和南海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全省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城乡融合取得明显成效。省委、省政府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最大追求,实施民生幸福工程,高标准搭建就业支持体系、社保支持体系、教育支持体系、医药卫生支持体系,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深入实施“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至2021年10月累计培训640万人次,大大拓宽了老百姓的致富渠道。2021年,广东如期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为在新起点上实质性推动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广东党组织百年探索共同富裕的基本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是党探索百年共同富裕主要经验的科学总结。广东探索共同富裕的历程既伴随着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的结构转型,又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坚持马克思主义共富理论的指导是推进共同富裕的科学指南针。马克思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之初,就把实现共同富裕鲜明地写在社会主义旗帜之上,并深刻揭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发展规律、发展趋势、历史性和阶段性,形成了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共同富裕的价值论、主体论、方法论等方面进一步发展了共富思想。思想是时代的声音,实践是理论之母。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先行者,珠三角模式成功地发挥了“强市场”与“强政府”的协同作用,政府以有形之手强力创造公共服务职能;运用集体积累,承担收入再分配功能,促进务工者与务农者共同富裕;通过统筹打破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珠江模式”的生动实践既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共富理论的指导,又反过来为马克思主义共富理论的中国化提供了实践素材。   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共同富裕的根本保证。推进共同富裕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收入分配相对均衡等众多方面,必须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必须充分发挥党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治理创新能力。在领导广东人民开展土地革命、土地改革以及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广东党组织发挥社会动员能力,有效地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汇聚了贫困治理的磅礴力量。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新时代由普遍性社会救济向系统性扶贫开发的转型等战略部署,是广东党组织不断提升自身治理创新能力的生动诠释。   坚持人民至上是推进共同富裕的价值导向。人民利益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出发点。新时代以来,广东每年将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改善民生,民生事业走在了全国前列。人民主体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动力源。广东是较早推行生产责任制改革的先行省份,肇庆高要的陈志雄冲破雇工和致富禁区,在全国首先承包鱼塘;中山率先实行的“五定一奖”以及蛇口人事制度改革等,都是来自人民群众的首创。人民共享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理念。2008年以来,广东践行共享发展理念,从先行先富转向共享共赢,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对口帮扶,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共建产业转移园,探索出深汕特别合作区等飞地经济模式。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基础保障。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关键支撑,利用资本和市场发展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手段。改革开放初期,广东在全国较早地认识到商品、资本、市场及其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社会主义的异质通约性。广东率先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企业组织形式, 经过“放权让利”“公司制股份制”等一系列改革,使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不断改善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利用资本手段追求和创造财富的合理合法性。至2021年10月,广东拥有各类市场主体突破1500万户,民营单位成为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力量。广东利用资本和市场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告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有效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保障。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推进共同富裕方式方法的哲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广东从自身地理特点、资源禀赋、时代发展和重大战略的实际出发,坚定不移地推进共同富裕。一是根据地理、区域发展的禀赋不断优化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党的十九大后,省委转变了靠珠三角产业溢出带动粤东西北梯次发展的固有思路,制定以功能区为引领的区域发展新战略,形成了“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在推动广东发展平衡性、协调性上迈出了新步伐。二是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不断探索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路径方法。根据广东财政收入雄厚的优势,先后实施了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不断深化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思路和举措,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三是从时代大势出发探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革开放后,广东打破“大锅饭”平均主义,推行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岗位技能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方式,比全国早5年冲破计划经济的劳动工资体制,率先建立“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东要立足全国实现共同富裕的大局,牢牢把握多重国家战略的叠加优势、经济基础雄厚的综合优势和先行先试的改革优势,着力补足城乡、区域、低收入群体、交通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短板,着力构建好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形成橄榄型分配结构,使广东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作者 陈雷刚 系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委党史研究室基地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