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从何时开始使用?

12.09.2014  12:5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8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4年版)》从2014年7月1日开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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