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电商撕去伪开放面纱 共赢优于独食
“开放、自由、协作、共享”被称为互联网精神的精髓,其中“开放”位居首位,换句话说开放是基础、是核心,没有开放,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协作共享更是无从谈起。在中国互联网界,谈开放是件时髦的事情,它能给人贴上时尚的标签,标明你是现代文明人,而另一面谈开放又是件奢侈的事情,因为它看起来更象是块遮羞布,遮羞布下掩盖的是封闭、独霸、利益争夺,尤其是互联网发展到了今天,霸主越来越有惟独我尊的架式,各家都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拼命垒筑高墙,制定自己的游戏规则和运行套路,这在电商的发展轨迹中尤为突出。
作为电商中的龙头老大,曾经高高竖起开放大旗的淘宝系正在一步步走向封闭,进而一步步地滑向垄断之渊。淘宝羸弱发展初期,开放、免费使其蓬勃而有朝气,而随着淘宝生态环境的完善、淘宝家族的壮大,开放却渐行渐远。2010年马云提出了阿里巴巴要打造“新商业文明”,而新商业文明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开放、透明、分享、责任”。但开放精神与商业利益直面相撞时,开放精神却脆弱得不堪一击。
2012年淘宝对导购网站、返利类网站的政策逐步收紧,开放接口一直在缩减,如关停分析用户喜好的收藏夹接口,搜索接口,乃至制约相关的佣金接口,并限制导购网站对API接口的调用次数。针对返利网站,淘宝采取积分宝业务截断返利网站真金白银返给用户实惠的模式。2013年中旬,淘宝对影响力较大的导购网站蘑菇街、美丽说的佣金接口进行限制,直接掐断导购网站的营收来源。此后被迫自建电商平台的蘑菇街又被停止了支付宝合作。针对合作商家,淘宝系的指导思想依然以排他为原则,如天猫与迪卡侬,Timberland、Lafuma三大户外运动品牌签订排他性的独家战略合作协议,淘宝系希望加强对供应商上游的控制,保护自己的市场地位,以此来抵防扼杀竞争对手。天猫经过七八年的发展,已经占据了B2C市场近70%的市场,覆盖了90%的品类,体量上的庞大让天猫越来越逼近垄断之路。2015年天猫提高招商门槛,开启自主招商模式,即采用邀请制,同时公布了第一批13大品类5391个品牌名单,令外界质疑名单之外的品牌将无法进入天猫平台,天猫对合作伙伴的控制及霸道由此步入另一个新台阶。
从流量到支付到物流,淘宝系业已形成了一个商业闭环,生态系统战略也已基本成形。但显然,淘宝的生态圈子更像是基于自身的生态圈,而非基于整个大电商环境的生态圈,其生态圈的半径是以淘宝为参照系,是在自己生态圈内的开放。这种以自身利益为惟一标准的开放俨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放。
伴随着淘宝的逐渐封闭,京东的封闭速度也开始提速,2011年京东屏蔽支付宝,与淘宝系势不两力;随后为了控制移动互联网的流量入口,2013年京东终止和新浪微博的合作,以此来抵制淘宝入驻新浪微博。而京东商城自营与平台同存的现状令外界一直质疑其资源分配的公正性。
其实这种半开放、伪开放在中国电商圈里比比皆是,2014年7月,京东要求第三方服务商必须通过自有的“宙斯”云平台进行在线销售。而几乎同时,1号店下架了几家ISV的免费产品,并且提出未来相关产品必须在1号店“商必赢”自身云平台上进行交易。而之前,淘宝出台ISV“入塔”政策,所有数据都必须从阿里旗下的“聚石塔”云平台内调用,这是为争夺大数据资源的封锁之战,大数据的博弈将导致圈地之战越来越明晰。
而几大巨头间在搜索和移动互联网领域上演的相互封杀及撕咬对决战更是将伪开放展现得淋漓尽致,将封闭推向了高潮。作为开放的始作俑者,淘宝最初呼吁电商开放,主要还是为旗下的一淘网进行互联网电商数据搜索开辟数据通道,当这种通道被打通之后,其他的竞争对手也会利用淘宝的数据获利,于是2008年淘宝屏蔽了百度,百度无法搜索到淘宝的页面和数据;2011年京东对淘宝旗下的搜索引擎一淘竖起了高墙,一淘不再能抓取京东的数据,竞争对手间互设的层层藩篱,使得大数据在初始阶段就画地为牢。
移动端的争夺战更是令人目不暇接。2013年7月,微信封杀部分淘宝商家公众账号;2013年8月,阿里屏蔽微信数据接口;淘宝屏蔽指向其他平台外链二维码;2013年9月至10月,阿里强推来往叫板微信;2013年10月底,阿里推来往上网流量免费计划对抗微信;2013年11月初,微信屏蔽来往分享链接;2013年11月22日,手机淘宝对微信进行屏蔽;2013年11月底,阿里投资的部分公司,如虾米和新浪微博,取消分享至微信的按钮。2014年2月支付宝对微信商家关闭付款接口申请,微信店主无法申请新的支付宝付款接口;2014年11月,阿里入股的新浪微博再次对微信进行封杀,禁止用户利用微博推广微信公众帐号;2015年2月,微信将刚刚上线的支付宝红包和微信店铺的支付宝支付功能屏蔽。
中国电商平台经过短短十来年的发展,由最初极力的全面开放,直至以开放的名义进行圈地运动,到逐渐的趋于封闭,垄断,其间伴随着的是合作伙伴间强对弱的绝对强权,竞争对手间的扼制及棒杀,掩盖不了的是对商业利益急功近利的攫取,以及对产业链掌控权的豪夺。但不能忽视的是产业巨头间的这种高筑壁垒的争夺战最终损害的是无辜消费者的利益,被奉为上帝的消费者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了利益争夺战的牺牲品。
或许我们可以假设下,电商平台比如淘宝、京东,如果他们开放的程度更大些,放开更多的API接口,让更多的导购或返利成长起来,通过自然竞争打破垄断;如果他们放开对商品信息和用户行为数据的封闭,为买卖双向提供价值。即能满足商家对客户需求的分析,让客户享受到大数据带来的舒适体验,也能让更多的人依靠分成,在平台上进行交易,那么围绕这一平台成长起来的大树该是多么的繁枝叶茂,共生共长,打破独食,平台业务和根系反而会更加根深蒂固。
或许我们再大胆地假设下,如果未来有某个或几个平台不再是用淘宝的方式来竞争淘宝,利用京东的方式来击败京东,而是开放了淘宝所不能开放的,敞开了京东所不能敞开的,那时候,或许改变的不是淘宝,也不是京东,改变的将是中国电商企业的生存环境,促进的是整个中国电商的良性发展。
真正的好平台,应该能良好平衡多方利益,实现平台、消费者、卖家三方共赢。独食难以平衡各种关系,开放才能取得共赢。共建电商的模式或许就是我们眼中的希望,目前正处于实践探索中的北京我的科技公司是如此描述共建电商的模式:为了摆脱第三方电商平台的制约和规避个体自建电商的劣势,企业通过协商联合建立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统一电商平台,以保持传统企业在电子商务时代的竞争优势。各参与企业在平台内部可以自由竞争,但只使用一个面向消费者的入口,平台的运营与管理或由企业共同出资单独成立第三方公司,或直接交由行业经验丰富的第三方公司进行管理,平台的绝大部分所有权,属于参与共建的各企业巨头。
那么这种模式的开放性体现在哪里呢?平台方让出了平台股权,使得经营权和所有权高度统一,这从源头上彻底改变了租赁模式下平台方和商家因利益分歧产生的纷争。股权分享模式在目前电商平台模式中可谓是独创,使得平台各方利益目标高度契合,共生共长,荣辱共进成为共识,平台的凝聚力与活力来自企业内部的源动力,强劲而可持续。平台将与全行业优秀企业合作,由这些企业进行直接销售,可完全杜绝假货的存在。入驻商家可获得一定比例的股权,而这一股权的分享并非股权转让。据了解,北京我的科技旗下我的网将拿出81%的股份与参与企业共同分享。
正在紧锣密鼓筹备中的我的网将互联网开放和共享的商业模式引入其中,在共用一个面对消费者入口的同时,每个企业拥有自己独立的自主网站,根据自身的行业特点独立运营,自主决策,自由经营,摆脱了平台商对商家的钳制和依赖,同时平台开放技术对接,为企业提供数据分析、社交渠道与关系链、广告联盟、支付结算等功能接口,完善及提升企业的运营及管理能力。
“开放、自由、协作、共享”的互联网精神八字箴言在共建电商模式中浑然一体,这种思维模式正是以开放的气度为基础,以协同建设为途径、以自主经营的自由精神为原则、以利益共享为导向的联合体,或许这种尝试还很羸弱,但萌芽的种子一旦落地,星星之火的燎原又何尝不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