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工运火炬 共建职工家园——关于征集广东工运陈列馆文物史料的公告

17.05.2014  17:06

为了继承和发扬我省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光荣传统,推动广东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广东省总工会计划筹建工运陈列馆。广东工运陈列馆通过记录和展示与广东工会发展紧密相关,具有历史价值的珍贵文物史料,肩负着展示广东工人运动60年光辉发展历程,进一步团结激励广大职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的重要职责,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满足和适应陈列馆建成使用后文物展示的需要,现面向全省工会系统和社会各界征集相关的文物史料,特此公告。

一、征集范围

反映、记录广东地区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工人运动发展历程,有代表性的实物、档案和文献资料等。主要包括:

1、历届工会代表大会、劳模表彰大会和工会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文献资料、音像资料、证件、奖品、纪念品等具有标志性和典型意义的物质和非物质形态物品。

2、工会履行各项职能、职工生产生活、职工文体活动等方面的资料,职工技术革新、技术比赛、发明成果等具有标志性和典型意义的物质和非物质形态物品。

3、广东各地方工会历史上各时期重要的,能反映地方工会工作特点,具有历史的手稿和书报、办公用品、文献资料、音像资料、票证、票据、奖品、纪念品、画册等。

4、反映广东地区发生过的重大工人运动历史事件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用品、音像图片和文献资料等。

5、反映在不同历史时期广东工运事业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出来的杰出劳模、知名人物的相关文物包括:劳模或名人的史料、墨宝、手迹、证件、奖品、纪念品及用品等,各级领导慰问劳模或工人代表时的相关文献资料等。

6、与广东工人运动相关的有价值的其它文物与文献资料。

二、征集方法

征集方式以捐赠、复制、购买为主,征集办公室将对每一件展品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收藏展示。

(一)捐赠

收藏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收藏物件无偿捐赠给广东工运陈列馆。陈列馆在接受馈赠之后,将向捐赠人出具收据。

(二)复制

对广东工运陈列馆急需的,通过其他方式无法获得的物件,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制或仿制。

(三)购买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必要时对收藏机构和个人收藏的物件进行购买。由广东工运陈列馆组织专家鉴定。鉴定后,参考市场行情对符合标准的物件给予评估,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批准后予以购买。

三、征集工作时间安排

文物史料集中征集时间为2014年4月至10月。

征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南东园横路5号省总工会1719室、1720室

联系人:李钢全(咨询电话:020-83846137,13424054307)

潘天豪(咨询电话:020-83805178 ,13610082902)

                   

    广东省总工会

                                                          2014年3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