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补充通知

23.06.2017  16:04

粤教体办函〔2017〕93号

 

各普通高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6〕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粤教体函〔2016〕95号,附件1)的要求及部署,现将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艺术展演有关项目的要求及方案

1. 广东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附件2)。

2. 广东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附件3)。

3.广东省第五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附件4)。

二、项目报送

1.报送时间:

(1)艺术表演类的参赛节目报送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5日。

(2)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参赛作品报送时间均为2017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2.各项目报送地址、联系人等(附件5)。

省教育厅联系人:黄嘉骏,电话:020-37628026。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pdf

                      2.广东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3.广东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

4.广东省第五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

5.广东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各项目报送材料说明。

 

粤教体办函93号附件.zip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