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解读《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
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在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相关情况。
南方日报记者 王辉 摄
(南方日报7月7日讯)作为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主体,中小微企业在吸纳就业、活跃市场、改善民生、创业创新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一些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巨大困难,尤其是在投融资方面。
因此,省政府经研究,决定精准调控,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18条措施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
对此,南方日报记者独家专访副省长刘志庚,解读《意见》出台背景和扶持政策创新之处。
为中小微企业撬动更多资本
南方日报:投融资问题是长期影响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此次的扶持政策有何创新之处?
刘志庚:一是问题导向,精准调控。《意见》并没有对影响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全链条进行全面部署,而是针对当前制约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最突出的瓶颈,如信用信息不全面、增信支撑方式单一、直接融资途径不广等几个方面重拳出击。二是政策引导,形成合力。《意见》的扶持措施更多是体现普惠性,通过政策激励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服务的机构,增强其对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信心。通过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更好地撬动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向中小微企业。
借助平台“撮合”金企对接
南方日报:我们注意到,《意见》第一条措施就是建立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将这点放在首位,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刘志庚:资本和社会资金相对于企业的需求来说,永远都是稀缺的。无论是市场机制或是行政调控,企业的信用状况是配置资本和社会资金最重要的评判标准。
在起草文件的前期调研中,各方均认为信用信息不全面、不对称是导致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要原因之一。因而,建立一个采集面广、信息充分共享的信息平台,可以成为缓解企业投融资难的治本之策。
鉴于此,《意见》的第一条就提出建立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同时,将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作为《意见》的第一条措施,也是开宗明义地表明,我们只会支持信用好的企业。因此,这要求企业必须自我规范、练好内功、守法经营、积累信用。
南方日报:这个平台具体将如何运作?
刘志庚:该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将依托各地级以上市互联互通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最广泛地采集和整合如国土、税务、工商、劳动保障以及电费、水费等数据,实现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级、网上申贷以及融资供需信息发布、撮合跟进,并向各级政府以及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共享。
政府出资共担风险让渡收益
南方日报:针对小企业特别是初创型中小微企业投资,《意见》提出设立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大力发展创投、风投等基金的举措。请问这几条措施的出发点是什么?
刘志庚:目前,相当一部分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中小微企业,仅靠自身规模和资质难以从银行融资,通过债权市场或股票市场直接融资的可能性也不大,导致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十分困难。
因此,《意见》提出,政府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投向符合产业政策发展方向的不同成长阶段的中小微企业。同时,为突出政府投资的非营利性,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投入,《意见》还规定政府出资部分在退出时将50%的净收益依法让渡给其他投资方。
南方日报:我们知道中小微企业规模小、普遍缺乏土地等有效抵押资产、抵御风险能力不高,导致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比较谨慎。政府如何出招增进各类金融机构对于中小微企业的信心,尤其是银行对中小微企业放贷的信心?
刘志庚:中小微企业的这种融资劣势非常明显,仅靠市场调节难以解决,需要提供强有力的担保增信。针对这个问题,《意见》强化了对中小微企业融资保险和担保等增信支撑:提出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地级以上市设立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对提供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银行、担保、保险等机构给予贷款风险补偿,从而引导银行扩大授信规模。同时,提出建立由政府主导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以低保费、低利率来促进担保贷款和降低担保贷款融资成本;提出大力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引入保险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撑。
总的来说,政府并非与民夺利,而是让利于民,希望通过多项措施增进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心,引导社会资本向中小微企业倾斜。
多管齐下开拓直接融资市场
南方日报:我们注意到,除了间接融资,《意见》还提出了推动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措施,为什么?
刘志庚:目前我们的中小微企业过度依赖银行间接融资,债券、基金、股票等其他直接融资渠道市场规模较小。但我们不能把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渠道只定位在银行间接融资上。与间接融资相比,直接融资具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市场化机制,资金来源和风险相对分散,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创新创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能力更强。
在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充分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和股权转让服务;提出拓宽中小微企业发债融资渠道,鼓励发行私募债、供应链票据等适合中小微企业的债权融资产品;提出依托互联网金融扩大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试点;提出支持开展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融资租赁,按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融资租赁公司贴息。
南方日报:《意见》提到,2015年至2017年,省财政将统筹安排专项资金66亿元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投融资。请问这66亿元如何使用?主要投向哪些方面?
刘志庚:此次省财政专门针对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拿出66亿元,支持力度很大,可见政府对扶持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信心和决心。
省财政专项资金将着重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地市建立政府主导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或再担保机构、注资省再担保公司,对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风险补偿、对融资租赁公司给予贴息等,涉及到促进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关键环节基本上都相应给予财政资金进行支撑。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中大部分的财政资金投入,将财政支持企业的方式由直接支持转化为通过设立基金等市场化运作,既弥补了单纯市场配置中社会资本对中小微企业投入不足的问题,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中小微企业投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