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升空物使用管控的通知

18.05.2020  16:30

全体师生、校内居民:

近期,中国人民解放军95171部队(岑村机场)向我校致函,反映学校范围内时常有人随意放飞无人机和风筝,给部队飞行训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风险隐患,请我校对所属人员进行教育管控,禁止人员在学校辖区内放无人机、风筝、孔明灯升空物。

为保障部队飞行训练空域安全,根据《军用机场净空管理规定》,学校禁止在校园范围内随意放飞无人机、自由气球、飞艇、孔明灯、航模等升空物,各单位和个人如确需使用无人机等升空物体,须提前向学校保卫处报备,经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

如有发现违规放飞升空物的行为,请及时拨打保卫处值班电话85280110。

   

保卫处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