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组织参加民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视频会议

15.07.2016  02:42

  7月8日上午,民政部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视频会议,对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东省民政厅设分会场,省民政厅饶美奕副厅长出席会议,省公安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妇联、残联等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民政厅相关处室局及省收养登记中心负责同志共20多人参加了会议。各地级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出席会议主会场并作讲话,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主持会议。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国强、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谭琳、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程凯出席在会上作了讲话。浙江省、湖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领导在会上交流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经验。

  李立国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困境儿童是儿童群体中最脆弱、最需要保护的部分,是社会最关注的对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儿童权益保护和福利保障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多次对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是中央层面在建立孤儿保障制度后,第一次对各类困境儿童保障做出的制度性安排,对困境儿童作出了分类界定,对改善其生存发展条件制定了措施,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做好困境儿童保障的工作指南和行动纲领。

  李立国部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刻领会《意见》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要深刻领会《意见》在补齐困境儿童福利制度短板上的重要意义,从社会政策托底、托住困境儿童保障底线的高度,深刻领会好《意见》精神;要深刻领会《意见》规定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对困境儿童进行科学定义和分类,针对困境儿童需求,运用生活、教育、医疗、监护和福利服务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精准帮扶,综合施策;要深刻体会《意见》明确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立足基层工作为主,着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为支撑、部门联动机制为关键、群团组织为纽带、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李立国部长在讲话中要求,要从保障对象、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机制等几个方面认识困境儿童保障《意见》与《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意见》)的联系与区别,统一思想,厘清思路,统筹推进上述两个文件的落实。二是要准确把握贯彻落实《意见》的重点任务。要尽快建立翔实工作台账。明晰保障对象和范围,摸清底数和情况,实现精准帮扶,动态管理;要抓紧细化政策措施,做好各地具体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明确任务,规范程序;要着力健全工作体系,确保各层级、各部门工作衔接顺畅,协调到位;要切实做好协调配合工作,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用好各方面资源。三是要加强贯彻落实《意见》的组织领导。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学习与部署,结合《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困境儿童保障《意见》,要统筹好两个《意见》的落实;强化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社区儿童之家等载体建设;抓好《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建立常态化的考核机制,确保《意见》落到实处。 

  会后,饶美奕副厅长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省民政厅和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共同牵头,与教育、公安、财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尽快研究制定我省贯彻实施意见,统筹做好我省困境儿童保障政策落实和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