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期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27.04.2015  14:15

                                                                                        粤教体函〔2015〕3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对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的要求,现结合实际,就加强我省学校爱国卫生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学习并深入领会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对学校爱国卫生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对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性的认识,把加强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工作作为加强学校综合管理、改善和美化学校环境、培养学生健康意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确保各校爱国卫生工作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二、努力创造促进健康的校园环境。继续配合发改、水利等部门落实《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特别要对《规划》确定的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核实,确保各项具体目标的实现;要主动与卫生计生部门进行沟通和合作,积极争取支持,将学校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纳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监测范围,定期进行水质卫生监测,确保学校师生饮水安全。要结合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相关项目,大力开展学校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要在各地爱卫办的指导下,摸清学校非卫生厕所的基本情况,制定学校非卫生厕所改造规划,有计划的开展改厕工作,逐步消除小学非卫生厕所;要加强改厕后续管理,教育和引导学校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要深入开展学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完善学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卫生保洁制度;每周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卫生清洁行动,重点做好学校垃圾、污水处理和清理学校卫生死角,做好宿舍、教室、食堂和厕所的清洁卫生;在寒暑假及重大节日前后,组织师生职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大扫除,有效改善和保持学校环境卫生。动员和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定期开展校(区)内“卫生班级流动红旗竞赛”、“卫生寝室”等卫生先进集体评比活动。

      三、切实落实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工作。要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以体育与健康课程为主要载体,切实安排健康教育课时,并结合生物、心理健康、地方课程等相关课程,利用专题讲座、板报宣传等多种形式落实健康教育内容,向学生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学生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要将健康教育纳入各地对体育及相关学科教师和教研员的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教研活动,提高教师健康教育教学能力,增强健康教育教学效果。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所有学校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确保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不断完善学生体检工作的统计分析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把体检结果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相结合,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并在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体育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体质健康干预活动。

      四、积极开展学校控烟工作。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0〕5号)和《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要求,落实各项控烟禁烟措施,特别要加大学校控烟宣传教育力度,切实落实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室内和校园全面禁烟及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场所室内全面禁烟的要求,全面推进无烟学校创建活动。

      五、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与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完善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近期,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开展好“清死角除四害 保健康”春季爱国卫生统一行动,以手足口病(托幼机构和小学)、登革热、诺如病毒为重点,加强对师生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清洁及通风换气,在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科学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健全晨检及因病缺课追查登记和报告制度,确保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控制传染病的传播,维护师生身体健康。

      各地和各普通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对新时期学校爱国卫生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制订2015年学校爱国卫生工作计划,于5月20日前将部署情况和工作计划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许颖,电话:020-37628026,传真:020-37626352,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