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23.10.2020  12:51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近年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增多,尤其是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以来,电动自行车数量激增,大量的电动自行车在校园内行驶、停放、违规充电,给师生人身安全和正常校园秩序带来较大影响,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校园内电动自行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交通事故明显增多,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二是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大量的电动自行车、单车乱停乱放在人行道、车行道或者草坪上,不但影响校园交通还影响校园景观;三是电动自行车的报警噪音对师生工作、上课、休息造成较大困扰。广大师生对此意见较大,强烈要求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向广大师生提出积极参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和阳光体育运动的倡议,减少使用个人电动自行车,积极做到以下3点:

1. 加强锻炼,增强体质。希望全校师生员工外出时多以步行为主,做一个快乐、阳光、健康的美好校园共建者。

2. 文明驾驶,安全出行。驾驶非机动车时应按道行驶,不逆行、横穿马路、并排前行,注意礼让他人,不玩手机、不交谈行驶,牢记安全第一。

3. 规范停车,与人方便。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和划线范围内,不在严管路段、禁停区域、消防通道、人行斑马线等区域停车。

二、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推动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的出台与落实,学校将对全校范围内所有师生员工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管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各机关部处、教辅单位负责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和合同制员工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统计工作,按附件1要求填报。

2.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在职教职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全体学生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统计工作;其中教职工和合同制员工的情况请按附件1要求填报,学生的情况请按附件2要求填报。

3. 无电动自行车的学生也均需登记并由本人签名确认,遗漏或没有登记的一律按无电动自行车处理。

4. 请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督促各学院做好此次学生车辆的登记工作,学校届时将会实行电动自行车上牌制,学生能否申请上牌将以本次登记为准,登记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上午12:00,截止时间之后将不再受理。

5. 请各单位于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下午17:00前将有关材料通过OA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至保卫处,并于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保卫处(联系人:刘杰坤,电话:85280108)。

特此通知。

附件1:电动自行车登记表(教工).xlsx

附件2:电动自行车登记表(学生).xlsx  

  党政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