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就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作出部署
国家林业局日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意见》的重大意义,扎实做好《意见》的学习宣传,切实提高贯彻落实《意见》的组织领导,保证《意见》各项任务要求的全面落实。
《通知》指出,《意见》从国家层面第一次全面系统部署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工作,凸显了木本油料在维护国家粮油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准确把握《意见》内容,广泛开展务实宣传,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通知》提出了推进《意见》贯彻落实的六项重点工作。一是科学编制规划。各地要研究和确定适于当地生长并具有比较优势的木本油料树种,抓紧开展普查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分树种制定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规划,确定具体发展目标和任务。二是加强种苗管理。加强主要木本油料树种良种选育及品种审(认)定工作,狠抓良种基地、定点苗木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良种生产供应体系,全面推行“四定三清楚”和“四证一签”的种苗生产管理制度。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大力支持木本油料产业科技研发和推广,研究发布一批高产、优质新品种生产技术和规程规范,积极研发适宜木本油料种植、收获、加工机械设备,鼓励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等技术攻关。四是创新发展模式。积极培育木本油料加工龙头企业,支持“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多种林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和支持木本油料林立体种植,发展林下经济,在条件适合的地方推行现代种植模式。五是坚守生态品质。制定和完善木本油料种植、仓储、加工、销售等生产标准、油脂产品及相关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加强对木本食用油调和油的生产和监督管理,规范木本食用油包装标识管理,提升木本食用油整体形象和消费者信心。六是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通过各项林业资金加大对木本油料林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化经营,促进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与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及新一轮退耕还林紧密结合。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贯彻落实《意见》配套措施,积极推动责任落实,着力强化机构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此前,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贯彻落实《意见》的九大项、21小项工作任务的牵头和配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