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转房租金扣缴的说明

24.06.2021  18:23

周转租户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周转房管理办法》规定,租住周转房需按月缴纳租金,教职工周转房租金由财务处在个人工资账户中按月扣缴。最近半年以来,我处发现个别教职工工资卡余额不足,扣缴不成功的情况呈上升趋势,有的租户欠缴租金2个月以上。经与财务处研究,对于欠缴租金的住户,学校拟于即日起在其酬金卡(工行)中划扣。请相关租户留意扣缴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处综合科联系(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85283613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