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0150123号提案答复摘要

11.09.2015  18:42

      探索医师多点执业,是解决目前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分配不均的举措之一,有助于统筹调配医疗卫生资源,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缓解民营医疗机构技术人才缺乏等问题。2015年3月9日,我省印发《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在国家允许探索的基础上先行先试,明确我省医师不再规限医师执业地点数量、不再要求多点执业必须取得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多点执业不再需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允许条件成熟的地级以上市探索实行区域注册制度。目前我委已同意深圳市自2015年7月1日起开展区域注册试点。
      此外,我委正按国家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制订医师多点执业配套实施方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些法律条文已能适应当前发展的问题,我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将收集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的修改意见,及时将我省对《执业医师法》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因此目前暂无法设立“医强险”。广东保监局将积极引导商业保险公司结合医师多点执业相关政策,设计符合投保人需求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