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22号代表建议答复摘要

28.06.2016  23:50

      关于代表提出的加强贫困县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建议,我省高度重视贫困县医疗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并积极改善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待遇。
      一、关于“实施贫困县本土医疗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程”。我省每年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一批定向医学生进行培养,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按协议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至少6年。
      二、关于“提高贫困县医疗人才待遇”。一是设立了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事业费补助,补助资金80%以上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工资发放。二是设立了山区和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特殊岗位津贴补助专项,对我省边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按照技术职称情况分类分档发放特殊岗位津贴补助,标准为人均每月500元。三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制度。四是规定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绩效工资总量的5%统筹安排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经费并逐年增加,用于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奖励和引进。五是2016年至2018年,每年省级财政补助3400万元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县级医院设置300个专科特设岗位。
      三、关于“建立医务人员退出机制,完善辞聘、解聘制度
      在畅通医务人员退出机制方面,国家和我省已出台多项政策制度规定,为建立医务人员退出机制,完善辞聘、解聘制度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继续采取专项公开招聘、订单式培养农村卫生人才项目等有效措施,解决基层特别是粤东西北地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短缺问题。进一步保障医务人员工资待遇,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促进我省基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