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毕业研究生住宿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结合目前学生宿舍房源紧张以及延迟毕业研究生日常住宿情况,为合理充分使用好学生宿舍资源,进一步做好延迟毕业研究生宿舍保障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住宿对象
1.第一类:申请参加2020年8月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2018级两年制研究生、2017级三年制研究生);
2.第二类:申请参加2020年8月学位论文答辩的2015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3.第三类:2016级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其他延迟毕业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在学位论文答辩期间可以提出临时住宿申请。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
二、申请住宿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第一、二类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至2020年8月30日;第三类研究生可以首次申请住宿至2021年1月24日。
三、办理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于6月28日至7月3日,在学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学生住宿调整申请事项进行办理,填写要求见指引,不按要求填写者不予办理。
2.经研究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3.入住安排。目前在燕山区居住的第一、二类延迟毕业研究生,尽量安排在原床位住宿,并于7月3日在住宿楼栋宿管人员值班台直接办理住宿登记;目前在启林南区居住的第一、二类延迟毕业研究生、在启林南区或燕山区居住的第三类延迟毕业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在原床位住宿,均需要于7月3日下午17点前在燕山区第3栋109公寓管理服务办公室办理住宿登记,领取《入住安排单》后,于两日内归还原宿舍钥匙和空调遥控器,清空床位个人物品并调整至安排床位。
四、相关要求
1.延迟毕业研究生经审批入住后,要严格遵守《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将协同学院开展常态化检查,如发现有较长期不住宿情况及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收回床位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相关学院做好延迟毕业研究生的沟通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延迟毕业研究生应按相关规定及时购买保险,缴纳住宿、水电等费用。
五、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袁老师、史老师 38604966
研究生院(部)联系人:梁老师 85282386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部)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