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迟毕业研究生住宿申请的通知

28.06.2020  20:44

各学院: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结合目前学生宿舍房源紧张以及延迟毕业研究生日常住宿情况,为合理充分使用好学生宿舍资源,进一步做好延迟毕业研究生宿舍保障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住宿对象

1.第一类:申请参加2020年8月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2018级两年制研究生、2017级三年制研究生);

2.第二类:申请参加2020年8月学位论文答辩的2015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3.第三类:2016级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其他延迟毕业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在学位论文答辩期间可以提出临时住宿申请。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视房源情况予以安排。

二、申请住宿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第一、二类研究生可以申请住宿至2020年8月30日;第三类研究生可以首次申请住宿至2021年1月24日。

三、办理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于6月28日至7月3日,在学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学生住宿调整申请事项进行办理,填写要求见指引,不按要求填写者不予办理。

2.经研究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3.入住安排。目前在燕山区居住的第一、二类延迟毕业研究生,尽量安排在原床位住宿,并于7月3日在住宿楼栋宿管人员值班台直接办理住宿登记;目前在启林南区居住的第一、二类延迟毕业研究生、在启林南区或燕山区居住的第三类延迟毕业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在原床位住宿,均需要于7月3日下午17点前在燕山区第3栋109公寓管理服务办公室办理住宿登记,领取《入住安排单》后,于两日内归还原宿舍钥匙和空调遥控器,清空床位个人物品并调整至安排床位。

四、相关要求

1.延迟毕业研究生经审批入住后,要严格遵守《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将协同学院开展常态化检查,如发现有较长期不住宿情况及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收回床位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相关学院做好延迟毕业研究生的沟通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延迟毕业研究生应按相关规定及时购买保险,缴纳住宿、水电等费用。

五、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袁老师、史老师  38604966

研究生院(部)联系人:梁老师  85282386 

附件: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学生住宿调整申请事项  填写指引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部)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