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31.08.2021  15:08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我校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学生社团年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和时间跨度

华南农业大学已登记注册学生社团(详见附件1)

二、年审时间跨度

2020年1月-2020年12月

三、年审流程

1. 提交材料。各学生社团负责人于9月12日前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查找“学生社团登记注册及年审”提交材料(http://service.scau.edu.cn/infoplus/form/9300166/render)。

2. 指导老师审核。系统根据学生所填写的指导老师信息自动跳转,指导老师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审核申请。

3. 业务指导单位审批。系统根据指导老师选择的业务指导单位分管领导自动跳转,请业务指导单位的分管领导于9月17日前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审批。

4.管理部门(校团委)审批。

四、注意事项

1. 业务指导单位分为机关部处和学院党组织2大类,选择对应的类别后在单位名称处选择具体的单位,校团委管理的学生社团统一选择校团委。

2. 社团负责人情况填报2020年秋季学期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审核批准的信息,社团基本信息填报2020年秋季学期换届和招新后的信息,其他内容为上述时间跨度期间的情况。

3. 学生社团类型按照附件1填报。

五、有关要求

1.各相关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对所负责学生社团基本信息、活动开展情况、财务清单、社团负责人、新媒体运营等进行全面审核。

2.各相关指导单位要以学生社团年审为契机,通过审核年审材料规范社团工作,指导、监督社团活动开展,年审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推动社团健康发展。

3.对年审合格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只有进行注册登记的学生社团方可继续开展活动。对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期限一般3至6个月,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年审不合格且整改无效的,不予批准成立或不予继续注册登记。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社团管理科。

联系人:陈亚励

联系电话:85285061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已登记注册学生社团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