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科普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6.12.2014  16:45

粤科函政字〔2014〕1678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科普项目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科监审字〔2014〕121号)和《广东省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280号)的要求,省科技厅决定对截止2014年底前合同已到期,仍未结题验收的省科普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截止2014年底前项目合同已到期,仍未结题验收的省科普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验收结题方式分为会议验收结题和材料验收结题两种:

  (一) 会议验收:省财政资助额度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由省科技厅组织、主持验收,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 材料验收:省财政资助额度小于10万元的项目,省科技厅委托省直主管部门或各地市科技部门主持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由3名或以上的单数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其中1名担任专家组组长,综合其他专家的验收意见,形成项目验收结题意见。

  三、验收材料

  项目申请验收结题须提交的材料:

  (一)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附件2)。

  (二) 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三) 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3)。

  (四) 省科普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附件4)。

  (五) 省财政资助额度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项目提交《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附件5),省财政资助额度小于20万元的项目提交《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附件6)。
 
  (六) 项目绩效自评材料(附件7,8)。

  (七) 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其中包括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请按顺序一式6份装订成册。

  四、时间安排

  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材料请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送到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刘立华,020-87686766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斯恒,020-83163910
  传 真: 020-87683149
  E-mail: 373829756qq.com
   地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1楼(邮编:510070)

  附件:
  1. 省科普计划未结题验收项目清单(截止2014年底)
  2. 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3. 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
  4. 省科普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提纲)
  5.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
  6.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
  7. 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8. 科技类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表
  9.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科普项目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14〕1678号)


省科技厅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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