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江城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29.01.2018 15:05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粤教督〔2018〕5号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
由阳江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江城区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江城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江城区以此作为新的起点,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理念引领,创新投入机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创新用人机制,提高教育质量。加强交流合作,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教育现代化管理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1月23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9.01.2018 15:05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坡头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10号
湛江市坡头区人民政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揭东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9号
揭东区人民政府:
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乳源瑶族自治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7号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