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江城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29.01.2018  15:05

粤教督〔2018〕5号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政府:

由阳江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江城区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江城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江城区以此作为新的起点,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理念引领,创新投入机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创新用人机制,提高教育质量。加强交流合作,创新管理机制,提高教育现代化管理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