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出台《关于推动东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1月5日,东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授牌仪式在南城天安数码城举行。
近年来,为加快推动软件产业发展,中央、省陆续出台了支持和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不断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东莞市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大力推动软件产业集聚发展,拟于近期出台《关于推动东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基本搭建了推动东莞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架构。会议从五个方面对政策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推动30-50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纳入市“倍增计划”
在建立梯度培育机制方面,一是实施“软企倍增计划”,在“倍增计划”基础上突出软企产业板块,加强扶持服务力度。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制定专门标准、实施单独排名、优先保障软企占比等方式,推动30-50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纳入市“倍增计划”,享受相应的空间、资金、人才及金融等倍增扶持政策,促进其快速实现规模与效益倍增;二是实施企业成长奖励,对软企营收增长到一定规模的企业进行分级奖励;三是实施营收增量奖励,对软企近年的营收增量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奖励;四是鼓励企业开展资质认定,鼓励企业开展ITSS、CMMI等国际国内资质认证工作。
支持市内外龙头企业将信息研发部门成立独立法人企业
在鼓励产业创新发展方面,一是支持产业类平台建设,将产业类平台项目纳入产业生态重点培育对象,并给予项目投入补助。二是鼓励注册成立工业软件企业,支持市内外龙头企业将信息研发部门独立,并成立独立法人的企业。三是大力发展工业软件和嵌入式系统软件,对经认定纳入市重点培育智能产品库,且企业软件业务收入占比达30%及以上的企业,按其智能产品中的软件业务收入的20%进行奖补。四是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重大专项,对获得国家相关专项资金的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报市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扶持。
创新招商引资出台扶持企业政策
在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方面,一是引导成长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落户东莞。对符合软件行业招商准入门槛、单个项目用地需求较小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经镇街(园区)属地政府同意即可组成联合体申请产业用地并合作建设;由市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探索参照深圳企业联合申请产业用地政策,加快完善供地、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参照东莞市产业用房产权分割政策,土地使用权由各成员企业共有,产业用房按幢、层为基本单元分割;符合分割销售条件的产业用房,参照商品房相关政策,按土地出让环节确认的分割单元及各主体所占的比例、建筑面积进行现房销售和登记。二是支持国内软件百强企业、国内外上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等在东莞市设立综合型、职能型总部,并按照市总部经济发展有关扶持政策给予重点支持。在必要的时候,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市政府按“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开展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建设
在支持园区载体建设方面,开展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建设。积极开展东莞市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建设工作,推动产业集聚、突出重点扶持,全市认定不超过5个试点园区。开展市、镇、园区三方联合共建,对新入驻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贴、经济贡献增量奖励,支持有基础的镇街(园区)大力创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加大对行业人才支持力度
在营造良好产业生态方面,一是支持企业推广应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新产品新技术,对企业开展工业互联数字化升级项目的给予投入奖补。二是支持企业举办重大活动,举办有重大国际、国内影响活动的,可以报市政府一事一议后予以资助。三是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建设一批“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人才培训基地”,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纳入市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扶持范围。四是加强财税基金支持,支持企业用足用好国家软件企业所得税和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上述措施正式发布后,东莞市将抓紧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抓好政策落实。
文字:李金健
摄影:郑家雄
编辑:宁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