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审签约有关事项的说明

11.06.2014  13:41
各位考生: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2014年政审工作已经完成,由于按公安部、省公安厅的要求实行的是差额政审(政审情况说明中已明示,考生已签字知晓),目前录取名单正在研究审批,待公安部批复同意后才能签约,届时我们将电话告知签约对象。请参加政审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需要说明的是,签约到我总队的学生一律安排到非珠三角地区工作(详见招收大学生专栏中的工作问答栏目)。参加政审的人员如放弃签约机会,请于6月13日前电话告知尤干事(020-87119037)。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