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

03.04.2015  13:55

4月2日,国务院召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对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找准定位、改革创新,更好服务三农、服务农业现代化,服务新兴产业发展进行动员部署。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北京主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邓海光出席广东省分会场会议。

汪洋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改革改革发展工作,要充分认识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供销合作社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要加快基层社改造,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要加强各层级供销社的联合合作,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改革任务,落实支持政策,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会上,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河北省、云南省负责人就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作发言。省供销社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省有关单位在广东省分会场参加会议,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级供销社干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