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4月10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京召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专题工作会议。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就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批示、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作出要求,就全系统综合改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到会并结合“三农”工作大局对《决定》做了专题辅导。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作了关于《决定》起草情况的说明。总社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王侠要求,全系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把握节奏,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以《决定》精神为指导,推动综合改革取得实效。她指出,这次出台的《决定》是时隔20年,再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下发的供销合作社改革文件,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全系统要深刻认识文件出台对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入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的新要求,明确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决定》为供销合作社再一次迎来了十分难得的发展机遇,如何抓住和用好机遇,积极有效地去应对挑战,不断增强为农服务综合实力,真正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独特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也是直接关系供销合作社生存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决定》对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担当责任、发挥作用提出许多新的更高要求,也给予了许多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我们要倍加珍惜机遇,倍加努力,倍加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更好地履行新使命,完成新任务,更好地服务“三农”。《决定》绘就了新时期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蓝图,更加需要我们坚定信念,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将蓝图转化成现实。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需要我们增强自我革新的勇气和决心,推动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党和政府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王侠就做好改革的关键点作出部署。她指出,《决定》指明了深化综合改革的总体方向、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但是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贯彻落实《决定》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同时必须解决好、落实好带有普遍性、基础性的基本问题,推动和保障改革向纵深发展并取得实效。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深刻认识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是供销合作社的潜力和优势所在。各项改革举措都要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这是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魂”。要按照《决定》精神,面向农业现代化、面向农民生产生活,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要着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是直接服务“三农”的前沿阵地,是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根”。推进基层社改造,核心在强化合作经济属性和为农民生产生活搞好综合服务两个方面,争取用三到五年时间切实扭转基层薄弱的局面,巩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基础。要立足农业现代化,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着力在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上、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上下功夫,努力形成更多能够适应各类农业生产特点的服务模式,提升农产品流通效能,方便城乡居民生产生活。要加快构建联合社双线运行机制,增强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抓好加快联合社机关自身改革、推进社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和主管社团改革4个方面工作。要把握好节奏,积极稳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涉及面广,各地发展状况、基础条件都不同。推进综合改革,必须分清轻重缓急。要坚持因地制宜,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的关系、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对策,调整和完善相关改革措施,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有序推进。
王侠强调,综合改革能不能取得实效,关键在落实。当前,全系统必须沉下心来,扑下身子,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把《决定》提出的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抓紧成立制定综合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本区域范围内的综合改革工作。各级联合社要建立相应的督导考核工作制度,确保改革工作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处理遗留问题,逐项推动政策落实。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氛围。面对繁重的改革攻坚任务,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加强学习、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廉政建设,真正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决定》精神,稳扎稳打,循序渐进,推动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陈锡文在专题辅导中,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三农”工作大局,深刻阐述了《决定》出台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系统归纳了《决定》涉及的关键问题和重要举措,并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形势,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意义,供销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功能发挥等问题作了分析和判断。
李春生在关于《决定》起草情况的说明中详细介绍了《决定》起草的背景和过程、文件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文件涉及的重点问题和重要举措、文件给予供销合作社的主要政策等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负责同志,总社机关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班子成员及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总社机关全体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