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第二批广东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入库项目的通告
粤卫通〔2017〕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粤卫办〔2016〕32号)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各市、各单位申报和推荐的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进行了论证,确定其中93项为第二批广东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入库项目,现予以通告(见附件1),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2017年起,卫生计生适宜技术在全省全面推广。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全省各县级公立医院每年从省、市适宜技术库选取3-5项进行推广应用,技术推广单位可采取共建医联体、对口帮扶、专项培训等方式开展适宜技术推广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将推广范围扩大至县级以下卫生计生机构。请各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总结及《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继续医学教育部。
二、我委通过委公众网公布广东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入库项目基本信息。请第二批广东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入库项目填写《广东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可在 http://www.gdwskj.cn/ 的“下载区”下载),盖章后于2017年8月31日前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继续医学教育部。
三、各推广单位(含2014-2017年入库项目推广单位)要根据项目的技术特点和对接推广的县级公立医院实际需求,按照“效率优先,科学组织”的原则选择适当的推广方式,尽快组织推广,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推广工作总结及《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信息统计表》(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继续医学教育部。连续两年无开展推广工作的入库项目,视同自动退出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项目管理,有关信息将从项目库移除。
四、省财政对部分项目进行补助。各推广单位要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对参加推广项目人员的培训费和进修费等相应减免。2017年第二批广东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入库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待2018年省人大批准预算后下达。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联系人:涂正杰,联系电话:020-83848500,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继续医学教育部联系人:刘奉彪,联系电话:020-81851045,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广州市惠福西路进步里二号之六,邮编:5101801。
附件:1. 第二批广东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入库项目一览表
2. 广东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基本信息表
3. 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