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01.06.2016  02:29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月20日凌晨到21日傍晚,我省出现了今年以来最强降水,粤北、粤西、珠江三角洲市县出现了暴雨到大暴雨,茂名、阳江和深圳的部分地方还出现了特大暴雨,造成韶关、阳江、茂名、肇庆、清远部分市县不同程度受灾,其中信宜市灾情尤为严重。灾情发生后,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和邓海光副省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领导,迅速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各项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汛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周密细致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能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对集中安置的受灾群众,要加强安置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保证物资供应,实行出入登记和值班制度,加强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安全巡查等工作,确保安置群众生活井然有序。对投亲靠友分散安置的群众,要确保每户群众有人负责,及时掌握群众的转移安置情况,发放足够的食物、衣被等生活物资,其居住地仍处于危险区域的,要告知群众暂时不要返回住所,确保人身安全。基层干部要进村入户了解受灾群众的生活安排情况,尤其要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独居老人、孤儿、残疾人等受灾困难群众的逐户排查,及时为受灾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要做好因灾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和家属抚慰工作,县级民政部门要派人上门慰问遇难人员家属,镇村干部要具体联系,先行发放抚慰金,及时落实救助帮扶,帮助遇难人员家庭解决生活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给受灾群众中去。

  二、及时下拨救灾款物。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受灾情况,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我省新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方案,重点安排重灾区,确保各级救灾资金和物资及时发放到位。要严格救灾款物管理,规范救灾物资紧急采购流程,对救灾和捐赠款物的分配、拨付、使用要做到专账管理、专户存储、账目清楚,确保救灾和捐赠款物使用管理严格规范、运行简捷有效,堵塞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各种漏洞,保证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

  三、抓紧开展灾情核查。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组织灾情核查,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尽快明确救助对象,分类建档,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做好张榜公示。依据查灾核灾工作规程,逐级开展灾情核查和抽查工作,为下一步开展重建家园工作奠定基础。要重点做好因灾“全倒户”的恢复重建工作,对一般性损坏房屋,组织群众尽快修复,对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制订和细化切实可行的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帮助因灾“全倒户”重建家园,确保“龙舟水”期间因灾“全倒户”在国庆前入住新居。

  四、抓好新生灾害救助准备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立足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切实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保证救灾物资储备数量和种类充足,推进救灾物资储备下沉到基层,提高灾害救助的时效性。加强应急避护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生活保障设施,灾害来临时要及时开放应急避护场所,做好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上岗带班,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特别是要安排好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发生重大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确保灾情得到及时处理、灾害事件得到有序应对。要做好灾情信息统计报送,加强部门间的灾情会商和信息沟通,并抓好灾情信息的对外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广东省民政厅

                                            201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