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03.01.2018  07:03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

 

近期我省已进入流感高发季节,全省已发生多起学校流感暴发疫情,个别学校流感疫情涉及到较多的师生,影响了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有效预防流感疫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中发生、流行及蔓延,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流感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流感防控工作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的责任所在,必须高度重视,确保防控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学校及托幼机构必须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和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疫情的监测工作,责任必须落实到人。学校要抓好学生返校关(寄宿制学校要做好学生周末或节假日回家返校前的健康监测),晨(午)检需落实体温测量,凡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应通知其返家(宿舍)休息,并要求其及时就医,做好病因跟踪,待症状消失后24小时、晨检(午检/晚检)无异常才能返校(复课),严禁带病上课。学校要妥善安排停课、休学学生补课。学校责任报告人应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与报告工作。如1天内一个班级或宿舍出现3例及以上,或3天内出现5例或以上流感样病例,应于24小时内向辖区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一周内同一学校、托幼机构出现30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或5例及以上因流感住院病例或死亡病例,应于2小时内及时报辖区疾控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严格做到“五早”(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控制流感疫情,防止疫情蔓延。

二、做好环境卫生和人群密集场所通风换气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定期开展全校大清洁行动,及时清除垃圾和卫生死角,保持校园、室内环境整洁;保持厕所卫生,配备充足洗手设施和洗手液。制定定期通风制度,寒冷季节在保证室内温度的情况下,要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已发生流感暴发的学校或地区,应根据卫生部门的指导和实际情况,减少或停止大型室内活动或集会。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体育锻炼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多形式开展预防流感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保持居住和学习的室内环境卫生,勤开窗通风,避免接触有流感症状的患者,应避免去人群密集通风不畅的公共场所,需要外出时,可考虑佩戴外科口罩,注意保暖,保证充足的睡眠和营养,加强体育锻炼。出现流感样症状,建议在日常生活佩戴口罩,勤洗手,并及时就医,按照医嘱治疗和休息。出现咳嗽或打喷嚏时,应用纸巾捂住口鼻或用胳膊挡住,避免交叉感染。要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学校应按要求开设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增强学生体质。

四、加强部门沟通联动和监督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疫情信息沟通,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在其指导下,做好学校流感的防控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托幼机构要落实责任主体,加强防控工作统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防控工作落到位。对工作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把通知发至辖区内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防控工作。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