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集资的“那些事儿”

24.12.2015  20:25
简析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新特点、防范警示以及社会危害

  

  

非法集资案件的表现形式

从广东省公安机关近期破获的案件来看,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表现形式:

(一)在市区重点部位派发传单,通过免费旅游、赠送小礼品等方式引诱群众,特别是游说中老年群体到公司参观、听课,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企业发展步伐等为由,以投资保健品、粮油食品等项目,与投资者签订《资产担保借款合同》等,许诺20%~30%的高额年化收益进行非法集资。

(二)利用在区域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公司引诱社会公众投资,宣称为境外实力雄厚集团在境内的分支机构,编造吸引人的投资增值项目,许诺高额年化收益,承诺借款到期一次性返还本金,进行非法集资。

(三)利用投资连锁酒店,将酒店经营收益权承包给投资者,投资者按投资额获取酒店收益分配权,合作承包期内可获得投资金额20%以上年利润预期收益,分期退还本息,进行非法集资。

(四)利用O2O(线上、线下一体化)互联网创新项目,声称将线上的消费者带到现实商店中,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以经营进口商品获得高增长为契机,引诱群众签订加盟网店投资合同,成为公司投资人及网站会员,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

(五)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借款项目、标的为自身融资,投资者的资金直接进入不法分子的私人账户,募集的资金用于不法分子投资房地产、股票、期货或以高额利息放贷以赚取利差。

(六)开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宣称该公司经营项目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认证,并以该项目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拨款为幌子,对投资者承诺高额回报,实施非法集资。

(七)假借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社会成功人士的身份,以帮客户开展银行验资、打资金流水、办理信贷“过桥”等银行业务为借口,承诺支付高额利息,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案件的新特点

(一)参与人群由中老年群众向多元化发展。参与人员从以往的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人群,变成有一定投资知识和经验的群众,甚至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群众。部分人员明知有风险,仍抱着侥幸心理,专门寻找承诺高额回报的公司和项目,主动参与投资,希望自己在公司资金链条断裂前可以抽身“出局”。

(二)犯罪团伙出现集团化、专业化特点。有的涉案公司聘请专业运作团队,组成专门队伍虚构、包装投资项目,介绍、游说、引诱群众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该团队根据当天收到款项即时按三七至五五比例分成,群众投资款项迅速被犯罪团伙中人员层层提成瓜分。

(三)涉案领域由传统领域向新兴行业蔓延。以往的非法集资案件主要涉及农林牧渔、矿产资源、保健品、证券、房地产等传统行业,但近年已波及电子商务、网络借贷平台、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兴行业或领域。

(四)犯罪手法隐蔽性、欺骗性和诱惑性增强,以所谓高科技、“互联网+”等新模式模糊犯罪界限。不法分子打着高科技、新经济、先进营销模式等幌子,蒙骗投资者。部分犯罪团伙请来专业人士作“参谋”,通过不固定回报率、由代理人负责提现返利等种种手法规避法律、逃避打击。

非法集资案件的防范警示

省公安厅就非法集资相关风险对群众进行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天上不会掉馅饼”,不可能一夜暴富,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

(一)投资属于个人行为,风险责任自负,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法律不予保护。

(二)面对企业或个人向社会公众以高额投资回报借款,兜售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谨慎参与,避免上当受骗。

(三)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高额回报的特点,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或投资收益回报,即通常所谓的“保底”条款。不要听信获取年利率20%甚至更高利息、财产增值等谎言,在投资前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对待。

(四)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遭受经济损失后,不能以个人理由采取聚众上访、堵塞交通等过激行为,扰乱政府机关和社会公众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否则将触犯法律。

(五)此外,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属于重罪,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安机关正告不法分子要及早悬崖勒马,尽快投案自首,否则等待他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非法集资案件的社会危害

非法集资活动承诺的高额回报实际是拆东墙补西墙,玩的是击鼓传花的游戏,涉案公司往往无可持续经营能力,资金链迟早要断裂。其社会危害主要有:

(一)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二)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三)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容易引发社会风险。

阿sir教你识别防范非法集资

老百姓该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躲避非法集资的“陷阱”,保住自己的血汗钱呢?

1、计算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法律规定,借贷利率超过国家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另外,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0%,超高投资回报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嫌疑。

2、通过查询政府网站,看该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是不是国家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该公司就存在疑点。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3、对于陌生人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其他懂行的家人、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问询、商量,审慎决策,防止上当受骗,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

4、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不是属于非法集资,除了以上的建议,老百姓还可以向政府金融办、公安、工商、银监等部门咨询,把情况了解清楚后再作决定。发现有非法集资嫌疑的公司或人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平安南粤网 编辑:雨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