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关注的是激活工业遗产潜在价值
江门市城乡规划局近日公示的《北街甘化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草案》指出,要在不影响交通通行的情况下保留甘化厂大门牌坊,包括制糖厂等在内的历史遗迹。制糖车间厂房及设备,将建成江门市工业遗产馆,集中展示江门工业遗产。原址原貌保留西江码头(部分)、两台轨式单臂吊车、码头装卸带,与区域性建筑规划融合一起建设特色工业遗产园林式主题公园。
可以说,甘化厂凝聚了几代江门工人的集体智慧和文明的记忆,他的工业遗产价值在广东甚至全国都是独一无二的。甘化厂是我国“一五”计划期间,引进规模最大、我国首次通过与国外资本及技术合作建设成的重点项目,走过了江门整个工业发展时代,是江门化工制造业的代表,处处透着历史和艺术的气息。正因为无论是厂房的构造,还是生产机器的类型,都体现着工业史上一个时代的细节,才受到周恩来、朱德、邓小平等10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周恩来、李鹏还先后为该厂(集团)题名。
再高级的房地产开发也不能为江门增值,但是一个好的工业文化遗产,往往能使一个名不见传的地方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大大提升。因为这里面所包含的是公众的记忆,具有很强的公众性和关注度。在确保建筑安全前提下,保护性再利用是赋予工业遗产新生命的必要途径。设立遗产馆和主题公园,让老厂房成为既能了解工业文明,也能具有独特观光、休闲功能的文化旅游集聚区,可以说是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点。
不过开发利用不能急功近利,短期效益肯定不如常规的地产开发那么明显,最好的办法是使工业遗产重新注入新活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激活工业遗产的潜在价值。因此需要政府的支持与引导。政府在其中发挥的主导作用,特别是在发展策略、政策制定、协调各方利益、实施管理和运作组织等方面,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
任何一个政府都无法承担遗产保护和发展的全部费用。笔者认为,要将城市规划法和有关历史保护方面的法律规章与土地法、税收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相协调。对于所有符合条件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建设措施的项目都可以向政府申请不同额度的贷款和资助。在税收和土地使用方面,可以用经济优惠与资金补偿作为对工业遗产进行改造再利用的鼓励。针对拆除具有文化价值的工业遗产的开发行为,制定相应的惩罚性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