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老年人没有止境

04.03.2015  13:57

东莞时间网讯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对老年人多一些保障,关乎良知,也关乎责任。其实,为老年人的福利和权益呼吁,何尝不也是为我们自己呼吁?

2日,记者从东莞老龄办获悉,首批非莞籍老人免费乘车卡于3日启用,目前,在2月初提交申领资料的非莞籍老年人已领到了优待卡。今年2月,非莞籍老人免费乘车政策正式出台,除了要求拥有半年以上居住证,男性要求年满70岁,女性要求年满65岁。(《羊城晚报》3月3日) 

报道称,不少新莞人认为条件太苛刻。比如,随女儿在东莞居住多年的陈大爷认为,“年龄最好能调整到和退休年龄一致,70岁的老人如果身体不好,出门都比较少了。”这种心声,实属正常。不过,敬老优待卡毕竟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较之以往已是进步,假以时日,或将降低门槛。

如果留心即可发现,外埠老人可免费乘公交,已在多地普遍实行,比如《北京市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规定,在北京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的外埠老人,可凭相关材料办理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卡(证)。凭此卡(证),外埠老人与北京户籍老人同等享受9项优待政策,包括65岁及以上老人可免费乘公交、逛公园。

让外埠老人享受优待,本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条件,可以在参观、游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面,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和照顾。”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此前,不少城市着力推行老年人免费乘公交的善政,被普遍叫好,这是对老年人权利的尊重,也是一种民生“反哺”——老年人用青春为社会作出了贡献,理应享受到晚年福利,这也提升着社会文明进步的指数。

因此,对老年人的福利蛋糕,应该做得更大一些,对老年人福利应该做加法而不是做减法,应该在已有福利的基础上更丰富一些。也许有人说外埠老人并未为当地做出贡献,但是他们多是投靠子女,他们的子女不是为当地做贡献了吗?更何况,文明社会岂可如此功利?

具体而言,除了可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一些公园、风景名胜等旅游景区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费;各类博物馆(院)、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还有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应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减免费法律咨询……而这亦非终点,关爱老年人永远没有止境。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对老年人多一些保障,关乎良知,也关乎责任。其实,为老年人的福利和权益呼吁,何尝不也是为我们自己呼吁?每个人都会老去,在方兴未艾的流动型社会中,每个人未来都可能成为外埠老人。尊重老年人的权利也就是尊重自己,善待老年人是国家的价值立场,也是支撑社会前行的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