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一女子高息作饵集资诈骗逾600万元被依法逮捕
25.04.2015 11:03
本文来源: Meizhou.Cn
梅州网讯 (记者钟智跃 通讯员卢静)兴宁一女子用拆东墙补西壁的方式,以高息作饵疯狂借款仍难填资金缺口,集资诈骗600多万元后无力全部偿还而潜逃。近日,该女子刘某花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兴宁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了解,今年1月12日,10多名受害人到兴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同村村民刘某花向他们借款300多万元后携款潜逃,下落不明。该局经侦大队随即立案调查,发现借钱给刘某花的受害人约30人,涉案金额达600多万元。3月12日,兴宁市公安局通过侦查布控,在中山市将刘某花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
据了解,刘某花从2011年向张某借第一笔款4万元开始,以家里建房子及其哥哥刘某的投资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为由,承诺回报利息为3%至30%左右不等,陆续向陈某、陈某辉、刘某东等31人借取人民币600多万元。刘某花诈骗所得的资金初期用于赌博、日常挥霍,后来为兑现许诺的高回报率来吸引更多受害者的信任,采取拆东墙补西壁的连环借款手法,偿还前期的借款利息和本金,使得资金的缺口越来越大。她先后归还300多万元本金及利息后,实在无力偿还就选择潜逃,造成借款人实际损失310.4万元。
兴宁公安办案民警提醒,非法集资具有欺骗性、诱惑性、维权难等特点,非法集资嫌疑人往往会许诺有高额利润回报为由,获取债权人的资金,动员投资者集资,诱使老百姓快速找到赚钱的门路而上当受骗。非法集资者在初期往往按时定额兑现承诺,给予集资参与者一定的利润回报,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损失惨重,几乎血本无归。他表示,对此警方打击处理后追赃难度大,一旦出现问题,集资参与者的自身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本文来源: Meizhou.Cn
25.04.2015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