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变”坑老”,老年人该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陷阱?
“投资养老”可获得高额回报?当心有诈!有的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网络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等旗号,盯上了老年人的养老“钱袋子”,诱骗多名老年人购买虚构的理财产品骗取钱财,先后骗得127名(已报案)老年人投资理财款共计人民币超2300万元。记者今日从广州白云法院获悉,本案经审理后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所得金额。二审维持原判。
2011年至2018年间,李某伙同他人在广州市某商业广场、深圳市某大厦等地,以“投资养老”可获得高额回报为名,诱骗多名老年人购买其虚构的理财产品骗取钱财,先后骗得胡某、宁某、李某、曹某等127名(已报案)老年人投资理财款共计人民币超2300万元。
后多名被害人未能如期收到利息,且无法联系到被告人李某退还资金,遂向公安机关报警。后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编造虚假事实和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非法占有和恶意处置被害人款项,集资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法院遂作出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所得金额。经二审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院指出,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假借新型投资理财概念,结合“高回报”“高收益”为诱饵,利用老年人寻求养老保障、对集资诈骗认识不足,专门针对老年人进行诈骗。
在此提醒广大老年群众,以此类案件为戒,谨记投资是有风险的,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宣传,不要投资业务不清、风险不明的项目。谨记选择正规机构,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多咨询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员,多与家人商量,对投资活动的真伪、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判断和了解。
经办法官提醒,注意提防集资诈骗套路,集资诈骗多有“击鼓传花”和“庞氏骗局”特点,往往是以新还旧,缺乏实际业务支撑和盈利来源,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项目,容易发生卷款跑路、资金链断裂等风险。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要保持清醒头脑,千万不要冲动跟随。
家庭和子女也应该加强与老年人的情感交流,守住老年人“钱袋子”的前提,先要走进老年人的“心窝子”,多和老年人交流,关心和弥补老人情感需求,增进代际信任,多向老年人科普诈骗套路,提高老人识骗、防骗能力,不给百般殷勤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不让极尽谄媚的不法分子乘虚而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云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