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进养老院却并未享受到约定服务,可以申请退款吗?

06.09.2022  13:02

大洋网讯 住进养老院却并未享受到约定服务,能否申请退款?

王女士(化名)帮母亲在某养老院办理了入住,并签署了服务协议。母亲入住半个月后,王女士前去探视,发现母亲并没有在养老院享受到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也没有得到妥善的照顾,于是王女士向养老院提出退款并带母亲回家照顾。

王女士和养老院方面沟通后,养老院方面表示王女士母亲已经享受到了养老院的服务,按照合同约定不能退全款。然而王女士认为她和母亲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应该退全款,于是王女士就养老合同纠纷问题前来咨询求助。

律师:如存在违约,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费

在本案中,王女士将母亲送入养老院入住,并且与养老院签署了协议。那么王女士与养老院就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养老院应当按照相关服务协议约定,尽到妥善照顾王女士母亲的义务。如果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那么养老院就构成了合同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广州市妇联万事兴综合维权服务中心志愿者律师范浣诗说。

范浣诗建议,王女士首先应当看看双方签署的协议是否有设置了违约条款,如果有,那么就依照合同的相关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协议并没有违约责任的约定,王女士可以搜集有关养老院存在违约情况的证据主张解除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养老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全额或部分退回服务费。

社工:子女为父母选择养老方式需综合考虑做出决定

王女士面对母亲没有得到养老机构妥善照顾时情绪是较为激动的,建议王女士可以先平复自身情绪后,再理性明晰合同的条款,与养老机构进一步沟通相关合同解约和退费事宜。”社工建议,子女在为父母选择合适的养老方式时,需要先了解父母健康状态、兴趣爱好、照顾的需要等情况,做出妥善的决定。

如果父母难以居家照顾,准备入住养老机构时,子女可以多方了解相关资质、生活环境和服务情况后,再综合考虑做出合适的选择。“最后我们提醒广大群众,签订服务协议时要看清楚条款细节,并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沟通好父母的状态及照顾方式,以便父母得到合适的照顾。”社工说。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杨朝露 通讯员 市妇联万事兴维权综合服务中心